標題:「泓陞慈善基金」106年兒童罕見疾病家庭急難救助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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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依據台北市身心障礙服務推展協會106年10月18日北服(106)字第041號函辦理。
二、申請資格:凡臺北市、新北市之國小(以下)兒童罕見疾病家庭。
兒童本身需為患有罕見疾病(請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查詢)。
經政府核為低收入之家庭優先。
家境清寒(突遭變故、家長非自願性失業)提出事實證明文件,讓急難救助金可以適時發揮。
未領過本案者為優先。
三、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06年10月30日止受理申請。
四、申請資料:詳附件簡章及申請表格可上該會網站下載(http://www.serviceheart.org.tw/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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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者:本站 來源:
註冊組長 日期:2017-10-25 16:26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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